潇湘晨报记者满延坤长沙报道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本来我被告知中了一台5G手机,却感觉被忽悠了。”7月26日,长沙市民李先生向潇湘晨报晨意帮忙记者反映,他于7月25日上午帮一名业务员扫码点赞,在之后的抽奖环节抽中一台5G手机,但被告知还要开通借款额度并在指定App上充值最低5000元后才能拿走奖品,李先生没有按要求操作。7月26日,门店店员表示,事先已跟李先生说清楚“他中的是一个名额,他自己没参与,名额被取消”。最终,门店以耽误李先生时间为由赔偿其200元,李先生也接受了该解决方案。
经历:抽奖中了手机兑奖麻烦
7月25日上午,李先生正在长沙洞井路井莲路段的高架桥下休息。11时许,一名自称是业务员的男子找到他,对他说:“帮忙扫码点个赞,可以抽奖。”见对方态度恳切,李先生扫描了二维码,点赞后出现抽奖页面,他发现自己中了三等奖,奖品是一台5G手机或者一台平板电脑。
随后,这名业务员骑着电动车载着李先生来到不远处的合兴家电馆门店兑奖。“一路上,这名业务员还说我的运气很不错,之前有十几个人抽奖,奖品都只是充电宝或者数据线。”李先生回忆,到了门店后,工作人员称要查看他的微信支付分、芝麻信用分等,还要先为其开通借款额度。
“我不想开通借款额度,因为开通后又要查我的征信,还要绑定他们指定的App,我也不知道这个App是干吗的。”李先生说,店家要求他下载一款名为“新零售”的App,嫌弃兑奖手续麻烦,他没有按要求操作。“并且,他们之前也没有跟我解释说要开通借款额度。”
李先生出示的兑奖页面上显示“支持确认5G手机或平板领取名额”,并附上了相应的兑奖码,兑奖期限是7月25日全天。下方的兑奖须知写道:“须年满20周岁;信用良好,无不良记录;网购累计消费;最终解释权归门店所有,详情请到门店咨询。”
回应:有误会,愿意赔偿200元
李先生觉得自己被忽悠了。7月25日晚,他再次来到门店,这次被告知:“你不是最终中了奖,而是获得了这样一个名额,因为你上午没有参与,所以这个名额就被取消掉了。”
7月26日上午,晨意帮忙记者陪同李先生一起来到门店。一名店员表示:“我们告知了他是有要求的,他自己不参加。”该店员表示,因为奖品是平台送给李先生的,所以李先生需要在相应平台充值5000元,才能当场把奖品领走,后期他也能在平台上消费。
李先生称,自己看到兑奖须知上写着“网购累计消费”,就以为自己在所有网络购物平台上有消费就行。“我们没有让李先生借钱,也没有说要他绑定App,只是说让他用手机注册一下。”
该店员表示,针对此事会先与老板沟通。“我们老板说会改正之前的宣传问题,之后也会要求推广人员和顾客讲清楚,之前兑奖须知所说的‘最终解释权归门店所有’,我们之后也会撤掉。”最终,门店工作人员表示,因为耽误了李先生的时间,所以答应为其赔偿200元。李先生也同意了门店的方案,“我要的就是门店的一个态度”。
湖南睿邦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刘明认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第一款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本案中,商家在未事先告知消费者的情况下,先通过所谓的中奖诱惑消费者,再告知要拿到奖品必须满足苛刻的条件,商家的这种行为已经涉嫌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消费者可以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处理。
(一审:夏博 二审:蒋宇 三审:王亚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