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动时间
(资料图)
通用消费券和随机小红包将于2023年4月19日-21日每天上午10:00开始发放。
二、消费券面值
通用券额分为“满30减10元”“满50减15元”“满100减25元”及“满300减75元”四种面额。
随机红包分为“满5减2元”、“满10减3元”两种面额。
三、消费券领取渠道
在活动期间,参加者通过微信搜索或以其他方式,进入“乐购青秀”微信小程序即可参与消费券领取活动。每位参加者仅能使用一个微信号参与本活动,同一微信号、同一手机号码、同一身份证号码均视为同一用户。
每次消费券发放时,消费者可以抢领任意面额的消费券,每种面额限领一张,使用后才能抢领同样面额的消费券(例:张某抢到一张满30减10的消费券,还可以继续抢其他梯度的券,但无法继续抢满30减10的消费券,只有在使用完30减10的消费券后,第二天才能继续抢该面额的券)。领取到消费券后,可在“乐购青秀”微信小程序中“我的=>我的券”中进行查看。
四、消费券使用规则
(一)消费券自领取成功起7日内有效,过期无法使用,过期时间以券面展示时间为准。
(二)单笔支付仅限使用1张消费券,消费券不设找零,不可重复使用,不可拆分使用,不能转让、转售、转赠,不兑现,伪造或变造无效。
(三)消费者在最终支付环节,通过微信支付选择亲属卡以外的付款方式即可抵扣使用,若选择亲属卡方式付款将无法用券。
(四)仅可通过微信支付平台,在指定门店或商家线下消费时,在最终支付环节通过微信支付抵扣使用。可以同时兼容商户或金融机构的其它优惠活动。
(五)如对具体商家或门店能否使用消费券有疑问,可详询商家或门店。
五、消费券使用商户范围
青秀消费券需到线下实体商户门店和经营场所进行消费并在线支付时方能使用,不得用于充值、预存等消费。
青秀消费券发放期间,消费者抢领的消费券,仅限在参与活动的商户中使用;
注意:部分商家在节假日可能会暂停营业,前往消费时建议先联系商家进行确认。另外,为确保顺利使用消费券,建议在消费前咨询商家是否能够使用乐购青秀消费券,避免给您带来不好的消费体验。
六、退款规则
(一)如遇退单或退款情况,退款金额以用户实际支付金额为限。
(二)当用户使用消费券的交易发生全额退款时:
1.若消费券仍处于有效期内,消费券将自动退回,用户可继续使用该消费券。
2.若消费券已过有效期,消费券不退回用户。
(三)当用户使用消费券的交易发生部分退款时:
退款资金按照用户实际支付金额与消费券金额的比例退回用户,且无论消费券是否处于有效期内,不可再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