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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30日,海口市龙华区某床垫加工厂房发生火灾,着火物质为海绵、布条等物质。

经初步调查,电焊工吴某安全意识淡薄,虽具备电焊特种作业操作资格,但实际作业时没有遵守电焊作业安全操作规程,作业现场没有清理可燃易燃物品,也没有采取其他隔绝火源的措施,违规在具有火灾危险的区域动火作业。火灾发生后,龙华区消防救援大队及时将线索移送属地公安机关依法处理。目前,公安机关依法对吴某进行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消防部门提示:如需使用动火作业要按相关规定进行审批,聘用具备资格的人员作业并严格落实动火审批的“四有”要求。

一是要有安全人员在现场守护,在施工同时实施防灭火措施;

二是要有灭火器材设施,以便发生意外时第一时间进行处置;

三是要有安全防火距离,作业前清理周边可燃和易燃易爆物;

四是要有不燃物品覆盖遮挡,确保周边无法移动的可燃物不被引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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